清新区法学会关于2018年预算公开说明
一、单位职能
(一)团结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开展多学科、多门类的法学研究;
(二)对行政、司法、执法、普法等实践活动的重大问题提出咨询意见、建议和对策,参与政府重大决策法律风险评估、积极提出法律顾问服务,促进法律在基层的实施;
(三)参与和共建法律服务平台、开展法治、法制宣传和培植法治文化,为广大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和服务;
(四)开展对外交流和合作,服务法学法律工作者。
二、机构设置
法学会办公室
三、本单位事业编制数为4人,编内实有在职人数为4人。
四、2018年部门预算总支出:549169元,按支出类别项目分类,其中:基本支出:542560元,项目支出:6609元;按支出功能分类,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71041元,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85392元,住房保障支出:92736元。
五、2018年“三公”经费和会议费预算经费安排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无安排,与上年对比无变化;(二)公务用车购置费无安排,与上年对比无变化;(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无安排,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四)公务接待费安排1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了1万元,原因是法学会成立后开展工作所需公务接待,因此公务接待费用相应新增加1万元;(五)会议费5000元,与上年相比增加5000元,原因是2018年按照上级法学会文件要求,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法学会相关会议。
清新区法学会2018年预算.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