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的说明
一、基本情况
1.机构设置:清新区委、区政府整合清新区委党校和清新区教师进修学校资源,以清新区委党校为主成立新的清新区委党校(并挂市委党校清新分校、行政学校、教师进修学校、培训中心牌子),承担了清新全区党员干部、公务员及专业技术人员、村(社区)干部的教育培训工作。
2.人员情况:区机构编制委员会核定党校事业编制22名,现有在职教职工20人,政府购买服务人员5名,退休7人,单位雇员4人。其中教师10人,内设4个股室(教务科研办、培训办、办公室、总务室)。
3.基础设施:清新区委党校综合大楼面积约4500㎡,内有多媒体教室4间、电脑室1间(内有电脑80台)、多功能会议室1间;清新区党建科学化成果孵化基地设在综合大楼三楼(约 700㎡)。此外,党校综合大楼内设有学员招待所(26间宿舍,66个床位)及学员餐厅(可容纳120人就餐)。
二、主要工作
1.干部培训工作。举办各类培训班,主要包括公务员全员培训班、专业技术人员培训班(每年组织安排轮训)和一些主体班次(科级干部培训班、中层干部培训班、初任公务员培训班、村干部培训班和其他部门的业务培训班)。近三年来,我校每年的培训人数基本达11000人次以上,共培训38106人次。
2.函授学历教育。清新区委党校拓宽办学渠道,积极开展函授学历教育。多年来,我校与华南师范大学、广东教育学院、韶关学院及广东科贸职业学院联合办学,举办大专、本科、研究生等函授学历班或进修班,主要包括中文、数学、英语、教育学等大专、本科学历函授班。 现在校就读人数有107人 。
3.科研工作。我校每年均组织科研团队深入到镇、村调查研究,围绕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基层党建的新情况新动向新模式等开展调研活动,形成有较好质量的调研报告,着力发挥科研支撑作用,积极发挥为党委政府建言献策的作用。
三、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一)2016年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2016年收入总计629.0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597.40万元,事业收入31.43万元,其它收入0.23万元,上年末结余194.58万元;本年度决算支出总计756.08万元,结余67.56万元。对比2015年,公共预算收入减少65.08万元,主要是申请的培训经费减少;决算支出增加206.83万元,主要是公用经费、人员经费增加、培训次增多费用增大等原因。
(二)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按功能分类支出表支出决算总计555.19万元,结余67.34万元。按支出按功能分类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决算数41.91元。
2、教育支出决算数455.23万元。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决算数47.43万元。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数4.92万元。
5、住房保障支出决算数5.7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三公”经费支出总额 4.12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支出7.58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比年初预算减少支出3.88万元。“三公”经费支出总数比上年减少支出1.5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比上年减少2.9万元,原因为实行公车改革后公务用车减少;公务接待费比上年减少0.88万元,原因为接待批次、接待人员减少。
①因公出国(境)费无支出费用。
②公务用车保有量1台,2016年比2015年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减少0.7万元。
③公务接待情况,本年度单位使用公共预算拨款支出的国内公务接待30批次,228人次,共1.22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和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五)部门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决算收入合计629.0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597.40万元,事业收入31.43万元,其他收入0.23万元。2016年决算支出合计756.08万元,其中按支出项目类别分类如下:1、基本支出389.22万元;2、项目支出366.86万元。按功能类别分类如下: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1.91万元;2、教育服务支出455.23万元;3、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47.43万元;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92万元;5、住房保障支出5.7万元。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2016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756.08万元,比2015年增加206.83万元,增加11%。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培训费等支出均有不同程度的增加。
(七)政府采购支出
2016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11.35 万元,政府采购支出办公设备购置费 11.35万元。中小微企业采购金额为0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1辆。
(九)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本部门组织对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评价结果:自评良好。
(十)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4、政府采购: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中共清远市清新区委党校
2017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