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清新区社工委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清新区委政法委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表(见附件)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收入预算总表
三、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2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三公”经费及会议费预算表
十一、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非税收入表
十三、结转结余表
十四、单位基本信息表
十五、单位基础信息表
十六、单位基础信息表(续)
第三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清新区社工委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牵头研究制订并组织实施本区社会工作总体规划,协调相关部门起草社会工作方面的管理办法;(二)统筹指导和综合协调全区社会工作,督促检查社会工作规划、政策和重点任务落实情况,建立健全社会建设和管理绩效评估体系;(三)按上级有关政策,参与拟定教育、民政、司法、劳动就业、社会保障、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文化卫生、人口与计划生育、体育等方面的管理办法,统筹推进扩大公共服务,保障和改善民生,协调构建综合性社会救助体系;(四)负责推进和创新群众工作,协调建立健全群众利益协调、诉求表达、矛盾调处、权益保障机制;(五)配合推进社会领域党建工作,推动建立健全共同价值体系和社会规范,统筹加强社会公德和社会诚信建设;(六)研究推动社会建设和管理体制改革创新,按照上级有关政策,参与拟订社区治理、社会组织培育和发展、社会工作队伍建设等有关办法并协调实施;协调构建社会治安防控、流动人口和特殊人群管理服务、虚拟社会管理等体系;(七)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内设社会工作股,定编人数4人,实有人数4人。
第二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2017年本部门收入预算82.95万元,比上年增加17.04万元,增长25.85%,主要原因是2017年我委项目支出增加;支出预算82.95万元,比上年增加17.04万元,增长25.85%,主要原因是2017年我委项目支出增加。
二、“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和会议费预算经费安排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无安排,与上年对比无变化;(二)公务用车购置费无安排,与上年对比无变化;(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安排5.5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四)公务接待费安排2.5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五)会议费无安排,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8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2.02万元,比上年增加0.9万元,主要原因是2017年项目支出有所增加。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本部门政府采购安排0万元,原因是未做此预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