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清新区法学会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清新区法学会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表(见附件)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支出总表(经济分类)
三、项目支出表
四、政府采购表
五、非税收入表
六、“三公”经费及会议费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情况表(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八、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行政经费及“三公”经费预算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部门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预算项目支出及其他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清新区法学会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团结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开展多学科、多门类的法学研究;
(二)对行政、司法、执法、普法等实践活动的重大问题提出咨询意见、建议和对策,参与政府重大决策法律风险评估、积极提出法律顾问服务,促进法律在基层的实施;
(三)参与和共建法律服务平台、开展法治、法制宣传和培植法治文化,为广大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和服务;
(四)开展对外交流和合作,服务法学法律工作者。
二、机构设置
设置法学会办公室,编制数为4人,实有1人。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2018年本部门收入预算54.91万元,支出预算54.91万元,因为上年未单独做预算,因此无法与上一年对比。
二、“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和会议费预算经费安排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无安排,与上年对比无变化;(二)公务用车购置费无安排,与上年对比无变化;(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无安排,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四)公务接待费安排1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了1万元,原因是编制数有所增加,工作量增加,公务接待费用也相应新增1万元;(五)会议费安排0.5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0.5万元,原因是法学会今年有会议安排。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8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安排2.8万元,主要原因是2018年我会人员有所增加。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本部门政府采购安排5.8万元,主要原因是我会新增3人,需购置办公设备。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