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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法学会部门预算公开(补充公开)
发布日期:2018-01-31 00:00 文章来源:清新区委政法委 字体大小:【

2018年清新区法学会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清新区法学会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表(见附件)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支出总表(经济分类)

三、项目支出表

四、政府采购

五、非税收入表

六、“三公”经费及会议费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情况表(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八、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行政经费及“三公”经费预算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部门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预算项目支出及其他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清新区法学会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团结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开展多学科、多门类的法学研究;

 (二)对行政、司法、执法、普法等实践活动的重大问题提出咨询意见、建议和对策,参与政府重大决策法律风险评估、积极提出法律顾问服务,促进法律在基层的实施;

  (三)参与和共建法律服务平台、开展法治、法制宣传和培植法治文化,为广大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和服务;  

  (四)开展对外交流和合作,服务法学法律工作者。

二、机构设置

  设置法学会办公室,编制数为4人,实有1人。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2018年本部门收入预算54.91万元,支出预算54.91万元,因为上年未单独做预算,因此无法与上一年对比。

二、“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和会议费预算经费安排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无安排,与上年对比无变化;(二)公务用车购置费无安排,与上年对比无变化;(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无安排,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四)公务接待费安排1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了1万元,原因是编制数有所增加,工作量增加,公务接待费用也相应新增1万元;(五)会议费安排0.5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0.5万元,原因是法学会今年有会议安排。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8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安排2.8万元,主要原因是2018年我会人员有所增加。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本部门政府采购安排5.8万元,主要原因是我会新增3人,需购置办公设备。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附:清新区法学会2018年预算.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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