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职责
(一)单位职能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残疾人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协助区政府研究、制订全区残疾人事业规划和措施,羡慕组织实施;密切联系全区残疾人,听取残疾人意见,反映残疾人需求,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全心全意为残疾人服务;团结、教育残疾人遵守法律、履行应尽的义务,发扬自尊、自信、自强、自立和乐观进取精神,为社会主义建设贡献力量;弘扬人道主义,宣传残疾人事业,沟通政府、社会与残疾人之间的联系,动员社会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开展和促进残疾人的康复、教育、劳动就业、文化、体育、用品供应、福利、社会服务、无障碍设施和残疾预防工作;承担区人民政府残疾人协调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开展与港、澳、台地区和国际社会残疾人的福利机构之间交往与合作;承办区人民政府及上级残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清新区残疾人联合会是区财政全额拨款行政事业单位,2016年,行政编制4名,实有在职4名;实有退休人4名。列入部门决算编制的合并单位有1个,下属单位区残疾人劳动服务所编制5名,实有职工5名,退休人员1名;
二、2016年预算情况
(一)、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2016年本部门收入预算170.36万元,比上年增加6.46万元,增加3.9%,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收入增加6.46万元,支出预算170.36万元,比上年增加6.46万元,增加3.9%,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增加6.46万元。
(二)“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16年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安排12.5万元(包括下属服务所4.5万元),比上年减少2万元,下降13.79%,主要原因是公务车增加1万元,会议费减少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8.5万元,比上年增加1万元,增长13.33%,主要原因是公务车维护增加1万元,公务接待费2.5万元,比上年减少1.5万元,下降37.5%,主要原因是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6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26.7万元,比上年减少21.22万元,下降20.12%,主要原因是商品和服务支出减少。其中:办公费1.5万元,公务接待费4万元,专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5万元。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16年本部门政府采购安排3.2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1.3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1.9万元等。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本部门占有使用车辆情况,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辆为本部门一般公务用车,一辆是下属单位公务用车。
(六)预算绩效信息公开情况
2016年,本部门推进预算绩效信息公开的有关工作情况。项目绩效目标覆盖98%;。
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及事业单位(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4、政府采购: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