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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新区供销合作社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情况说明
发布日期:2017-09-25 16:31 文章来源:清新区供销合作社 字体大小:【

部门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农村经济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落实上级供销社的各项工作指标和任务。

(二)研究制订本区供销合作社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协调指导全县农村合作经济发展;组织开展服务“三农”工作。

(三)协调指导基层供销合作业务活动,促进城乡物资交流,促进农业产业化发展。

(四)组织开展对外经济、贸易和技术交流;提供相关市场信息;指导开展农业生产资料和农副产品政策性业务经营。

(五)管理、指导本区再生资源回收业务;协助有关部门建立再生资源经营网络,规范行业管理。

(六)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全区烟花爆竹的统一归口经营管理工作,构建安全的烟花爆竹销售体系。

(七)经营管理本区供销社系统资产,确保资产保值、增值。

(八)承办区委、区政府及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机构设置

    区供销社是清新区政府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内设人秘股、业务股、计财股3个股室。

三、部门决算表格

详见附件1-8表。

四、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一)收支情况。

1、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度收总计1393.45万元,2015年收支总计对比增加1065.05万元,主要是增加了项目经费,其中清新区惠农投资有限公司配套资金1000万元、基层供销社2015年“新网工程”建设专项资金113万元。

2、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1381.77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科学技术支出12.23万元,与年初预算对比增加了12.23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新增清新区惠农投资有限公司的改善人居环境项目支出。

(2)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987.77万元,与年初预算对比增加了987.77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新增清新区惠农投资有限公司的改善人居环境项目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0.11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工资及在职人员社会保障缴费,与年初预算对比减少0.87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新增一名在职人员转退休,实发及缴费标准减少。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37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社会保障缴费,与年初预算对比无增减变化。

(5)商业服务业等支出314.38万元,主要用于基本支出及项目支出,与年初预算对比增加164.28万元。一是基本支出增加29.44万元,主要是补发了2016年应休未休补贴、计划生育奖励,增加了办公经费及工会经费支出。二是项目支出增加了133.97万元,主要是新增基层供销社2015年度“新网工程”建设专项资金113万元、新增清新区“农村淘宝”服务中心运营经费20.97万元。

(6)住房保障支出3.9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缴费,与年初预算对比无增减变化。

(二)“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度我单位“三公”经费支出总额 4.5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16年度年初预算对比无增减变化,2015年决算对比无增减变化。

2、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万元,2016年度年初预算对比无增减变化,2015年决算对比无增减变化。我单位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3、公务接待费1.5万元,其中接待批次23次,接待人次245人。2016年度年初预算无增减变化,与2015年决算对比增加了0.51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用预算外资金支出的部分改为财政拨款支出,实际支出总额并未增加。

(三)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单位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6.71万元,比2015年对比增加3.29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增加了书刊订购经费、公务接待批次及工会经费支出。

(四)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单位2016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为0元。授予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为0元。

(五)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612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

(六)2016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我单位没有对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

 

 

 

 

  附件: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清远市清新区供销合作社

                                                       2017915

 

 

 

专业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是指本部门纳入部门预算范围的政府部门人员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

2.机关运行经费:是指本部门纳入部门预算范围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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