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团区委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团区委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6年部门预算表(见附件)
一、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按功能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情况表(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八、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行政经费及“三公”经费预算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部门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预算项目支出及其他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1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团区委概况
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区委和团市委的工作部署,制定共青团法真战略,长远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改革的总体规划以及配套措施,并推动实施。
2.贯彻执行国家的政策、法规、组织团员、青年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同时“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教育,帮助青少年学习现代化科学文化知识,对团员进行共产主义思想教育,向党组织推荐优秀团员入党,为党和政府推荐各类优秀人才。
3.组织团员、青年参加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实践,帮助团员、青年掌握和运用先进的科学技术,学习和适应现代管理方式。围绕县委的中心工作,组织青年开展各项劳动竞赛和突击队活动。
4.组织团员、青年开展有益身心文化娱乐活动和服务于社会的志愿者活动,指导和帮助各级团组织建立青少年活动阵地和青少年服务机构。
5.指导开展团的组织建设工作,整顿团的队伍和作风,协助党组织选拔、管理考核、培训团的干部。
6.密切与其他县(市、区)青年的联系和合作,法真与各地青年的友好关系,加强同港、澳、台青年和海外青年侨胞的团结。指导各级青年组织和青年社区开展活动。
7.向党和政府反映青年的意见和要求,协同有关部门制订和宣传工作法规。组织青年开展社会监督。同各种危害青少年的现象作斗争,维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
8.管理和指导权限少先队工作,协同教育部门培训少先队辅导员,组织少先队开展思想教育和劳动实践活动。成立少年军(警)校,完善各项制度,开展规范的训练。
9.完成区委、区政府和团市委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机构设置
我委为全额拨款群团组织单位,单位内设部(室) 2个,公务员编制5人,工勤编制1人。2016年12月底实有在职公务员编制4人,工勤编制1人。
第二部分 2016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2016年本部门收入预算77.657万元,比上年增加10.3936万元,增长13.38%,主要原因是2016年新调入编制人员;支出预算77.657万元,比上年增加10.3936万元,增长13.38%,主要原因是2016年新调入编制人员。
二、“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16年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安排6.95万元,比上年减少0.04万元,下降0.58%,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减少。其中:无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5.5万元,与上年保持不变;公务接待费1.45万元,比上年减少0.04万元,下降0.58%,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减少。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6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安排70.707万元,主要原因是2016年新调入编制人员。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16年本部门政府采购安排0万元,其中:行政拨款0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共青团清远市清新区委员会
2018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