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清新区总工会
一、部门职能及机构设置情况
(一)部门职能
1、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工会工作的方针政策,研究制订全区工会工作的计划,并组织实施。
2、指导基层工会参与民主管理,对企事业的安全、卫生、劳动保护实施职工群众监督,依法依法调处劳动关系。
3、协助有关部门做好职工生活福利和社会保险工作,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和民主权利。
4、组织指导职工开展劳动竞赛、技术革新合理化建议、职工群众科技创新活动,做好劳模、先进生产(工作)者及先进集体的评选工作。
5、指导基层工会开展职工的政治思想、文化、技术教育和健康的文体、娱乐活动。
6、指导和教育职工不断提高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建设一支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职工队伍。
7、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工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机构设置和人员情况
我单位内设两部一室(组织宣传部、职工权益维护部、办公室),共有干部、职工16人,其中在职10人(含:行政编制9人,事业编制1人),退休6人。比上年度增加1人。
二、2016年度决算情况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2016年度,区总工会收入总计873.56万元,比2015年度增加203.95万元,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增加(人员编制增加);财政代扣工会经费增收。
2.2016年度,区总工会支出总计751.07万元,与2015年度相比增加329.64万元,主要原因是:加大了工会活动的投入。
(二)关于“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2016年度,区总工会“三公”经费决算数6.5万元,比2015年度决算数增加0.11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的维护费增加。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本年度没有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5万元。比2015年度决算数增加0.11万元;比2016年度预算减少3.5万元。
(1)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本年度没有发生公务用车购置费。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5万元,公务车保有量1台。用于区总工会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增加主要原因:保有公务用车使用年限长,维修费增加。
3.公务接待费1万元。共接待12批次180人次,主要用于区总工会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费用。比2015年度决算数减少1.19万元。下降主要原因: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严格接待审批程序,严格履行节俭原则,简化上级领导的接待安排,精简公务接待,控制陪餐人数。
(三)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2016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0213.79万元,比2015年减少4.77万元。主要原因是印刷费、邮电费减少。
(四)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16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2万元,比2015年度增加0.43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会议活动多,办公耗材品增加。没有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我会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没有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六)2016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财政尚未对我会开展2016年度项目预算绩效评价工作。
三、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指存款利息收入等。
5.“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7.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8.项目支出:指单位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9.政府采购: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