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充公开2018年区老干部活动中心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一、 部门主要职责
为全区离退休干部进行学习、健身、娱乐、休闲提供阵地,使老干部老有所学、老有所乐、老有所为;组织老干部开展有益身心的各种活动,配合区老干局做好服务全区离退休干部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为全额拨款,正股级公益一类(财政一类拨付)事业单位。编制6个,2017年11月底实有在职正式职工6人,临时工4人;退休0人。
三、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1、收入预算,2018年年初预算数89.8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89.87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13.82万元,主要是2018年增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和2017年在职人员政策性奖励收入。
2、支出预算,2018年年初预算数89.8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3.45万元(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69.35万元,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7.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9万元)。对比上年增加26.26万元,主要是2018年增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和2017年在职人员政策性奖励支出。项目支出6.43万元,与去年支出17.87万元减少11.44万元。
四、“三公”经费情况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3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3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与2017年3万元保持一致,没有增减。
五、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7.2万元,比去年增加了0.6万元,主要是增加了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六、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其中行政拨款0万元。
七、名词解释
1、事业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区老干部活动中心(补充公开2018预算表格).xls
清远市清新区老干部活动中心
2018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