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新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首页
清新动态
走进清新
政务公开
政务服务
网络问政
首页 > 政务公开 > 财政信息 > 部门预决算
2017年清远市清新区投资评审中心部门预算公开补充说明(整改)
发布日期:2018-09-06 15:32 文章来源:清远市清新区投资评审中心 字体大小:【

2017年清远市清新区投资评审中心部门预算公开补充说明(整改)

 

一、主要职责

(一)   参与投资决策和投资体制改革研究,提出财政基建投资的合理化建议,会同有关部门制度财政投资的相关措施,提高财政投资效益。

(二)   参与拟订我区财政基建投资财务管理制度。

(三)   承担城区财政基建项目的财政管理工作。

(四)   承担用于基建项目投资的财政性资金拨付管理工作;按基建管理程序,根据年度基建投资支出预算、年度基建投资计划、工程建设进度等对建设资金实行直接支付。

(五)   承担基建项目工程概预(结)算和竣工财务决算的审核、定案工作。

    二、机构设置

(一)本中心无下属单位,部门预算为县本级预算。

(二)本部门内设机构、人员构成情况:中心编制数14人,在职在岗12人。(由于机构改革撤并,2017年部门预算统计人数为原来的清新区投资审核中心5人)

三、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2017年本部门收入预算65.60万元;支出预算65.60万元。由于机构改革撤并,2017年部门预算统计人数为原来的清新区投资审核中心5人。根据清机编办发[2016]36号精神,于20173月,设立清远市清新区投资评审中心(区建设工程造价站)副科级,为区政府直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四、“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安排3.0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00万元。由于机构改革撤并,2017年部门预算“三公”经费统计为原来的清新区投资审核中心公务车1辆的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五、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安排6.00万元。其中:办公费0.6,印刷费0.4,邮电费1.00,电费1.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00

六、政府采购情况

    由于机构改革撤并,因我中心成立于20173月份,未开展部门政府采购安排。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由于机构改革撤并,因我中心成立于20173月份,国有资产统计为原来的清新区投资审核中心公务车1辆。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由于机构改革撤并,我中心为新成立单位,没有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支情况,无具体项目评价结果。

九、名词解释

(一)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清远市清新区投资评审中心

                                                                                   201895

浏览次数:-
返回顶部
打印本页
网站首页 清新动态 走进清新 政务公开 政务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