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新区接待办2016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责
1.承担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重大接待任务。
2.承担全区大型活动、重要会议接待服务。
3.指导、协调有关单位的重大接待工作。
4.按照有关规定,统一管理和使用接待经费。
5.承办区委、区政府及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我办无下设机构,办公室编制数为4人,编内实有在职人数为2人,无离退休人员。
二、2016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1.收支对比说明
本年度我办收入决算数为526.61万元,支出决算数为312.23万元,因为上年没有单独做决算而无上年数,无法与上年度数据作对比。
本年度我办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为312.23万元,比年初预算减少了41%,减少的原因是我办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市区关于公务接待相关管理规定,公务接待费用逐年下降。
2.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2016年度我办继续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精神及省市区关于“三公”经费支出的管理规定,规范了公务用车流程和公务接待标准、范围,“三公”经费总支出呈现逐年下降趋势。
2016年度我办“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为3.00万元,因上年度没有单独做决算,所以无法与上年决算数做对比。比年初预算数减少了20%,减少的原因是我办规范了公务接待范围,本年度没有发生本部门公务接待事项,故没有产生公务接待费用。
2016年度我办有公车改革保留车辆1辆一般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决算数为3.00万元,因上年度没有单独做决算,所以无法与上年决算数做对比。本年度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我办贯彻落实公务用车使用管理规定,规范使用公务车,严禁公车私用等违反规定的行为。本年度没有公务用车购置事项,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同上年决算数和年初预算数持平。
2016年度我办公务接待费决算数为0万元,国内公务接待批次和人数均为0,因上年度没有单独做决算,所以无法与上年决算数做对比。和年初预算数相比降低了100%。主要原因是我办认真贯彻《清远市关于贯彻执行厉行节约的通知》精神,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公务接待标准,限定接待范围,减少不必要的开支。
2014年度至2016年度我办均无因公出国(境)和会议事项发生,所以没有此两项经费支出。
3.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2016年我办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80万元,主要是日常用品、办公耗材、设备维修等日常损耗,因上年没有独立做决算,所以无法与上年决算数据对比。
4.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16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0万元,没有中小微企业采购事项。
5.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16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事业单位公车改革保留一般公务用车1辆,无其他车辆;无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或专用设备。
6.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6年度我单位没有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支情况,无具体项目评价结果。
关于“三公”经费支出口径的解释:纳入我办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公务用车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口径的解释: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手续费、水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部门决算公开表.xls
清远市清新区接待办公室
2017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