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清远市清新区投资评审中心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根据区财政局《关于批复2017年度部门决算及做好部门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工作的通知》(清新财库〔2018〕6号),我中心会在清新区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财政信息之部门决算公开本单位的部门决算信息,现将公开信息说明如下:
一. 主要职责
(一)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二) 参与基建投资决策和投资体制改革研究,提出财政基建投资的合理化建议,参与制定财政基建投资的相关措施,提高财政投资效益。
(三) 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区级财政基建项目的管理工作。
(四) 协助有关部门监督、协调指导本区工程造价编审活动,规范计价行为。
(五) 收集、分析、研究本区材料指导价格信息,为社会提供工程造价信息和咨询服务。
(六) 协助有关部门对辖区内工程建设市场的人工概算、预算及重点国有投资(或国有投资占主导)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定价、计价的过程实施监督。
(七) 承担概、预算定额有关事项的解释工作,协助处理工程计价纠纷。
(八) 承担基建项目工程概、预(结)算和竣工财务决算的审核、定案工作。
(九) 承担用于基建项目投资的财政性资金拨付审核工作;根据年度基建投资支出预算、年度基建投资计划、工程建设进度等对建设资金支付的审核。
(十) 承办区人民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 机构设置
(一) 本部门无下属单位。本单位属副科级,为区政府直属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领导职数为主任1名、副主任1名(正股级),股长3名(副股级)。内设3个股室:综合管理股、投资评审股、监督管理股。
(二) 本部门内设机构、人员构成情况:本单位人员编制共计14名,实有12名,经费按财政补助一类拨付。
三. 部门决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一)收支情况
2017年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数242.27万元,年初结转结余0万元,全年支出决算数224.6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17.67万元。由于机构改革撤并,我中心成立于2017年3月,无法与上年对比。
(二)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224.6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1.73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8.26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06.8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7.78万元。由于我中心属2017年新成立的单位,所以无上年数可对比。
(三) “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3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决算数为1.76万元,其中:2017年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2017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为1.7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为0元;公务用车运行费为1.76万元;2017年公务接待费0万元。由于机构改革撤并,我中心成立于2017年3月,因此无上年同期数对比。
(四) 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7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7.7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1.18万元,公用经费36.59万元。因新成立单位,无2016年度决算,所以无法与上年作对比。
(五) 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5.21万元,其中:办公设备购置14.06万元,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1.15万元,原因为我中心为新成立的单位,需购置相关办公设备和软件来维持审核业务工作的正常开展,授予中小微企业采购金额0元。
(六)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根据《关于推进全市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的通知》(清车改〔2017〕1号)精神,结合实际,审定我单位现实有车辆2辆,其中定编车辆2辆。改革后,拟申请保留公务用车2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
(七) 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我单位没有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支情况,无具体项目评价结果。
(八) 区投资评审中心2017年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九) 名词解释
(一)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