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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新区委农办2016年部门决算公开
发布日期:2017-09-19 11:47 文章来源:清新区委农村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字体大小:【

         一、部门职能及机构设置情况

(一)中共清远市清新区委农村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主要职责。根据《关于印发中共清远市清新区委农村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清新机编字【20145号),我办主要有以下六项基本职责:

1、贯彻落实中央、省和清远市有关农村工作的方针政策,研究拟定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并牵头组织实施,研究拟定社会主义新农村和美丽乡村发展规划并牵头组织实施,参与拟定和审核相关涉农工作文件、材料。

2、组织开展农村经济社会改革与发展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提出意见和建议。

3、完善村级基层组织建设,推进农村综合改革并牵头组织实施。

4、综合协调涉农部门的有关工作,指导农村集体资产经营管理,协调处理“三农”(农业、农村、农民)工作的重点、难点问题。

5、组织开展农村工作贯彻执行情况的检查监督。

6、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中共清远市清新区委农村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内设机构。区委农村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设1个内设机构:

综合协调股(新农村建设指导股、农村经济体制与改革股)

负责文秘档案、人事、党务、纪检监察以及机关后勤服务工作;参与拟定和审核委员单位综合性涉农文件和材料;会同有关部门监测分析农业和农村经济运行情况;综合协调涉农部门相关工作;研究拟定社会主义新农村和美丽乡村发展规划并牵头组织实施;综合协调有关部门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和美丽乡村建设的各项工作;组织协调有关试点和示范工作;拟定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提出推进“三农”工作的意见建议;完善村级基层组织建设,推进农村综合改革并牵头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和监督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建设和改革,指导农村集体资产经营管理;组织开展中央、省和市“三农”工作方针政策、决策部署贯彻执行情况的督促检查。

我办为全额拨款行政单位,行政编制6个,后勤服务人员编制1个。实有在职正式职工5人,后勤服务1人,政府雇员3人。

二、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一)收支对比说明

2016年,区委农办收入总计2544.23万元,支出总计2544.23万元,因我办帐务一直由机关事务局统一管理,从2016年才开始单独做部门决算,故没有上年对比数据。

(二)关于“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2016年,区委农办“三公”经费决算数7.5万元,与年初部门预算持平;比2015年决算数减少1.4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我办加大力度改进机关作风,采取有效措施,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加强“三公”经费的管理。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本年度没有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5万元。2015年决算数减少1.4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本年度没有发生公务用车购置费。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5万元,公务车保有量1台。用于区委农办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减少主要原因:一是2015年下半年公车改革,我单位原新村办用车封存停驶,保留下1辆公务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二是严格加强车辆管理,坚决制止公车私用。

3.公务接待费2万元。共接待27批次452人次,主要用于区委农办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费用。与2015年决算数持平。

(三)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2016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7.07万元,因我办帐务一直由机关事务局统一管理,从2016年才开始单独做部门决算,故没有上年对比数据。

(四)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16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7.6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7.66万元。没有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 20161231,我办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没有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六)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1.绩效管理总体情况:无

2.主要的民生项目:无

3.重点支出项目:无

截止12月底,财政尚未对我办开展2016年项目预算绩效评价工作。

三、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指存款利息收入等。

5.“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7.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8.项目支出:指单位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9.政府采购: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附件: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清新区委农办2016年部门决算公开表(1-8).xls

 

 


                                                                                                                               中共清远市清新区委农村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17 9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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