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新区委农办2016年部门预算公开内容(补充公开)
第一部份 清新区委农办概况
一、主要职责
根据《关于印发中共清远市清新区委农村工作委员会
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清新机编字【2014】5号),我办主要有以下六项基本职责:
1、贯彻落实中央、省和清远市有关农村工作的方针政策,研究拟定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并牵头组织实施,研究拟定社会主义新农村和美丽乡村发展规划并牵头组织实施,参与拟定和审核相关涉农工作文件、材料。
2、组织开展农村经济社会改革与发展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提出意见和建议。
3、完善村级基层组织建设,推进农村综合改革并牵头组织实施。
4、综合协调涉农部门的有关工作,指导农村集体资产经营管理,协调处理“三农”(农业、农村、农民)工作的重点、难点问题。
5、组织开展农村工作贯彻执行情况的检查监督。
6、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一)本部门无下属单位,部门预算为办本级预算。
(二)区委农村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设1个内设机构、人员情况
本办内设综合协调股(新农村建设指导股、农村经济体制与改革股),负责文秘档案、人事、党务、纪检监察以及机关后勤服务工作;参与拟定和审核委员单位综合性涉农文件和材料;会同有关部门监测分析农业和农村经济运行情况;综合协调涉农部门相关工作;研究拟定社会主义新农村和美丽乡村发展规划并牵头组织实施;综合协调有关部门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和美丽乡村建设的各项工作;组织协调有关试点和示范工作;拟定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提出推进“三农”工作的意见建议;完善村级基层组织建设,推进农村综合改革并牵头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和监督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建设和改革,指导农村集体资产经营管理;组织开展中央、省和市“三农”工作方针政策、决策部署贯彻执行情况的督促检查。
我办为全额拨款行政单位,行政编制6个,后勤服务人员编制1个。实有在职正式职工6人,后勤服务1人,政府雇员3人。
第二部分 2016年部门预算表
1、 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2、 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3、 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4、 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5、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6、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7、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8、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9、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公开到功能分类项级科目
10、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开到经济性质分类款级科目
第三部分 201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1、收入预算,2016年年初预算数105.893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05.8938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1.593万元。
2、支出预算,2016年年初预算数105.893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0.425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5.4680万元。
收支增加变化原因:主要因为是2016年度我办增加了人员4名,造成各项收入和支出均有增加。
二、“三公”经费情况
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9.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万元,会议费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5.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5.5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与2015年9.5万元保持一致,与2015年度相比没有增减变化。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6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05.8938万元,比上年增加了1.593万元。其中:办公费1万元,印刷费0.5万元,邮电费0.2万元,会议费2万元,办公用房水电费0.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5万元等。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16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其中行政拨款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
六、预算绩效信息公开情况
财政尚未要求开展预算绩效评价工作。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中共清远市清新区委农村工作委员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