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一季度,全县一般预算收入完成23,31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24.6%,同比增长63.01%(去年同期收入数均已按新口径折算),比全市一般预算收入平均增幅(52.77%)高10.24个百分点,居全市各县(市)区第一位。一般预算支出完成45,41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31.04%,同比增长61.89%。
一、2011年一季度财政收支完成情况
1、财政收入完成情况
2011年一季度财政总收入45,71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26.19%,同比增收9,762万元,增长27.15%。其中:一般预算收入23,31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24.6%,同比增收9,011万元,增长63.01%。
主要收入项目完成情况如下:
(1)工商税收收入13,71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22.06%,同比增收4,928万元,增长56.08%。其中,增值税收入1,624万元,同比增长4.98%;营业税收入4,942万元,同比增长38.24%;企业所得税收入2,180万元,同比增长172.5%。
(2)契税及耕地占用税收入5,023万元, 完成年初预算40.43%,同比增收1,321万元,增长35.68%。
(3)非税收入4,57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22.66%,同比增收2,762万元,增长152.43%。
各征收部门收入进度情况如下:
(1)国税局工商税收收入3,43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8.2%,比上年同期2,158万元增长59.08%。
(2)地税局县本级收入15,85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27.55%,比上年同期10,607万元增长49.45%,其中:工商税收收入10,286万元,比上年同期6,632万元增长55.1%;契税及耕地占用税收入5,023万元(含财政直解入库3,60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40.43%,同比增长35.68%。
河道工程修建维护管理费收入625万元(含财政直解入库34万元)。
(3)财政局收入3,40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8.52%,比上年同期1,537万元增长121.41%。
分级收入完成情况:
(1)县直本级收入完成16,144万元,比去年同期10,576万元增长52.65%。
(2)乡镇本级收入完成7,169万元,比去年同期3,726万元增长92.4%。
2、财政支出完成情况
2011年一季度财政总支出46,72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26.77%,比去年同期32,115万元增长45.51%,其中一般预算支出45,41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31.04%,比去年同期28,055万元增长61.89%。主要支出项目完成情况如下:
(1)按时足额发放工资,按进度下拨经费,确保行政运行。一季度统发工资17,535万元(含预拨县直、乡镇4月工资),下拨部门经费2,700万元。
(2)确保各类工程款拨付到位,拨出茅舍岭泵站工程设计费200万元,追加2004年-2010年度竣工及在建工程尚欠工程款3,500万元、清西围、黄岗联围加固和除险工程资金1,400万元。
(3)确保年终困难补助及时下拨,全县共拨付年终困难补助906万元、慰问经费105万元。
(4)调整财政支出导向,着力建设民生财政。一是继续加大对教育事业投入,一季度教育支出13,9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29.94%,同比增长119.51%,占一般预算支出比重达到30.64%。其中:追加2011年县中小学校舍建设资金2,100万元、 2010年度秋季学期义务教育阶段书杂费缺口资金及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补助地方配套等资金242万元;二是切实加大社会保障资金投入,解决困难群众基本生活问题。一季度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40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31.03%,同比增长43.5%,占一般预算支出的比重达到11.91%。其中,下达城乡困难群众生活补贴及临时价格补贴等资金698万元,以及追加县社会福利中心建设工程资金428万元。
二、2011年一季度财政预算执行主要特点
1、一般预算收入高速增长,增幅全市第一。
一季度,一般预算收入23,31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24.6%,较去年同期14,302万元增长63.01%,比全市平均增幅高10.24个百分点,增幅居全市各县(市)区第一位。
2、税收收入总量、增幅均居全市首位。
一季度,税收收入完成18,73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25.12%,同比增长50.03%,税收总量及增幅均居全市首位。
3、非税比重较低,财政收入质量高。
一季度,非税收入完成4,574万元,占一般预算收入比重为19.62%,比全市平均水平(21.98%)低2.36个百分点,财政收入质量较高。
4、镇级收入增长强劲,总体增长超九成。
一季度,镇级组织收入18,078万元,同比增长98.64%。其中,镇本级收入7,169万元,同比增长92.4%,全县各镇实现不同程度增长。石潭、山塘、太和、太平、禾云、浸潭、龙颈、三坑镇分别增长127.93%、124.66%、109.29%、100.48%、88.71%、67.57%、60.38%、50.28%。其中,石潭镇增收主要是清新水泥投产后产生的税收,山塘镇增收主要是拦河大坝工程产生的税收,太和镇增收主要是建筑开票收入与二手房交易税费增收,太平镇增收主要是万邦、海贝等公司增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