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清新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关于2019年
“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一、“三公”经费安排情况
2019年本部门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10.5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与上年持平,无增减变化。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与上年持平,无增减变化;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5.5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 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5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与上年持平,无增减变化;公务接待费5.0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与上年持平,无增减变化。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用于维持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的经费。具体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以及其他费用等。2019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60.38万元, 比上年增加1.72万元,增长2.93%,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