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深入开展“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粤委办发电[2013]129号)文件精神,严格控制经费支出。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20.1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6.05万元,关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辆,主要用于下乡开展工作等公务活动。;公务接待费支出4.06万元,主要是上级单位检查和相关县(市、区)局交流工作等方面的接待。2021年“三公”经费支出数较上年25.39万元减少5.28万元。
我局将继续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强化单位制度建设,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执行和加强财务支出管理力度,完善厉行节约的长效机制,达到预期效果。
清远市清新区农业农村局
2022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