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369.26万元,比上年减少65.89万元,下降15.1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占0%,与上年持平,无增减变化;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368.68万元,占99.84%,比上年减少62.44万元,下降14.48%;公务接待费支出0.58万元,占0.16%,比上年减少3.45万元,下降85.6%。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分局本级及下属1个事业单位清新区警务实战训练中心共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68.6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172.84万元,2022年公务用车购置数9辆。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支出195.84万元,2022年分局本级及下属1个事业单位清新区警务实战训练中心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24辆,主要用于办公办案侦查伏击需要。
3.公务接待费支出0.58万元。主要用于省、市、县(区)公安机关单位及各禁毒工作机构的公务接待工作。2022年分局本级及下属1个事业单位清新区警务实战训练中心共接待国外来访团组0个,来访外宾0人次;发生国内接待5次,接待人数共39人。主要包括省、市、县(区)公安机关单位及各禁毒工作机构办公办案侦查伏击需要。
清远市公安局清新分局
2023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