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和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规范三公经费开支和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各村(社区)、镇属部门:
现将《清远市清新区太和镇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三公经费开支和管理工作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清远市清新区太和镇人民政府
2015年12月16日
太和镇党政办公室 2015年12月16日印发
(共印35份)
清远市清新区太和镇人民政府
关于进一步规范三公经费开支
和管理工作的意见
为规范和强化镇 “三公”经费管理,防止铺张浪费,更好地发挥“三公”经费使用效益,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现就进一步规范“三公”经费开支和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强化勤俭意识。各部门要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要充分认识加强“三公”经费支出管理对于降低行政运行成本、推进廉洁政府建设的重要意义,按照狠刹“四风”要求,牢固树立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的理念,完善制度,强化措施,加强监管,切实做好“三公”经费支出管理工作。
二、加强预算管理。镇政府要单独编制 “三公”经费和会议费预算,切实增强预算的约束力。年初要科学合理地安排“三公”经费和会议费支出预算,年中要加大对“三公”经费支出的检查审拨,年终抓好“三公”经费和会议费支出决算,从资金源头上控制“三公”经费及会议费的支出规模。
三、规范公务接待。要按照区关于公务接待的有关要求,修订完善公务接待管理办法,严格遵循简约、实用、节俭、方便的原则,反对浪费和奢靡之风。严格执行“七不准”规定,即:不准以冗繁礼仪接待、不准公款超标准接待、不准公款超范围接待、不准同城吃请、不准以其他名目列支接待费、不准将个人消费列支为公务接待费用、不准隐瞒接待费用开支。自觉抵制违规接待行为,确保公务接待节约、规范。
四、严格会议审批。要按照“少开会、开短会、开管用的会”的有关要求,严格执行会议审批制度,做到可开可不开的不开,可合并召开的合并召开,尽量召开现场会、观摩会;要抓紧完善会议组织管理办法,控制会议规模,压缩会议时间,不得借会议乱发纪念品,不得组织娱乐活动,不得安排超规格住宿,不得向企事业单位摊派会议费。
五、规范公车管理。严格落实公务用车管理规定,对公务用车集中管理、统一调度;严格执行下班及节假日期间封存停驶制度和使用登记、公示制度,严禁公车私用、自驾出行;严格执行车辆保险、维修、加油等集中采购和定点管理制度,确保车辆维护节约、规范。
六、抓好经费公开。镇政府要严格执行区关于财政预算和“三公”经费公开的有关规定,每年定期对外公开财政预算和“三公”经费执行情况,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七、加强财务管理。严格核算“三公”经费及会议费支出,确保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坚持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挪用;全面推行银行结算制度, 减少大额现金直接流通和资金账外循环;完善发票管理和财务报销制度,坚决杜绝使用不合规票据或用虚假发票套取公款;推行车辆油耗、运行费单车定额核算。
八、严格考核奖惩。建立健全“三公”经费预算执行情况考核机制、奖惩激励机制,将其纳入部门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廉政考核范畴,加大考核奖惩力度,促使各部门自觉建立并严格执行内部预算目标管理、责任追究及经费支出标准、审批控制等内控制度,努力降低行政运行成本,提高行政效能。
九、健全问责机制。要根据区有关要求,建立健全“三公”经费及会议费不规范使用问责机制,明确问责范围、处罚方式。要加大问责力度,对“三公”经费及会议费管理使用方面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为进行严肃查处,对造成不良影响和较大问题的严格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