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新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首页
清新动态
走进清新
政务公开
政务服务
网络问政
首页 > 政务公开 > 建议提案办理结果 > 政协提案办理结果
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政府关于市政协七届四次会议第20200163号提案会办意见的函
发布日期:2020-10-16 15:47 文章来源:本网 字体大小:【

  清新府函〔2020〕149号

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我区对市政协七届四次会议《关于城市园林绿化的建议》(第20200216号)的会办意见如下:

  我区不断加强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和提升园林绿化质量,并根据国家园林城市标准要求以及《清新城区市花市树的推广方案(2018—2020年)》开展市花市树推广应用工作。在新建园林绿化工程中加大市花市树的种植,加大配植比例,增加种植量,突出体现市花市树的主导地位;在主干道两旁、主干道渠化岛、公园广场等公共绿地适当增加种植市花市树;及时对公共绿地死亡的植物进行补种为市花市树,对长势不好或有病虫害的行道树根据实际情况换植为市树。逐步建成以市花市树为特色的道路、公园,彰显“北江明珠,清香溢远”的城市气质。

  在城市建设中,我区强化审批服务把关,要求建设业主、设计、监理、施工单位必须做好原生树木保护,最大限度避让古树、大树,在设计方案中纳入树木保护相关内容。涉及历史文化街区、重要景观道路、移植(砍伐)数量较大的项目,应当在方案设计阶段充分征集市民意见,调整优化方案,尽量减少移植(砍伐)量。



                           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政府

      2020年10月14日


浏览次数:-
返回顶部
打印本页
网站首页 清新动态 走进清新 政务公开 政务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