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清远市创业带动就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清财社[2015]96号)和《关于印发清远市清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通知》(清新人社发[2014]6号)精神,现对清远市清新区范围内成功创业的大学生(毕业五年内)吴小丽申请申请创业租金补贴向社会进行公示(详见附表),广泛征求公众意见,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2018年6月20日至2018年6月26日)。
公示事项信息:
申请人姓名:吴小丽
申请人类别: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毕业五年内)
创办企业名称:清远市清新区太和镇文仔不锈钢加工店
地址:清远市清新区清新太和镇明霞大道中50号首层A3栋A梯101铺
补贴金额:4000元
公示受理部门:清远市清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股
联系电话:5825584
传真:5825584
邮箱:qx5825584@163.com
清远市清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