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清远市促进就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清财社[2014]113号)和《关于印发清远市清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通知》(清新人社发[2014]6号)精神,现对朱文文、刘婉铭2人(应届高校毕业生)申请中小微企业就业补贴的专项资金向社会进行公示(详见附表),广泛征求公众意见,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2018年8月13日至2018年8月17日)。
公示受理部门:清远市清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就业促进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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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清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