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清远市民政局转发广东省减灾委员会关于做好2016年防灾减灾日有关工作的通知》(清新民救〔2016〕12号)文件精神,我区结合本地实际,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认真进行了贯彻落实,现将开展防灾减灾日有关工作的主要情况汇报如下:
一、开展了防灾减灾日的宣传活动
我区将清远市民政局关于做好防灾减灾日工作的通知精神传达到区直有关单位和各镇(场)政府,要求各单位按照文件精神,加大宣传教育开展了防灾减灾的科普宣传活动,重点突出了“减少灾害风险,减少安全城市”的主题宣传,向各镇(场)派发了广东省防灾减灾知识宣传手册以及宣传挂图等一批。由各镇(场)根据各自实际,通过村(居)委会向镇村社区、学校、家庭等做好防灾减灾的宣传工作,做好了洪灾、风灾、地质灾害等各类自然灾害知识和防范应对措施的宣传,并由区新闻单位制作了防灾减灾宣传片,通过新闻播放时段,宣传各种灾害预防知识,通过宣传,提高了群众了解灾害,识别灾害的能力,增强了防灾减灾的意识。
二、认真做好防灾减灾基本技能普及工作
我区结合本地及有关行业灾害风险特点,认真分析本区域主要的灾害风险,把宣传教育作为防灾减灾的重要抓手,以城乡社区、机关、学校和企业等为平台,通过对防灾减灾手册的学习,组织开展面向社会公众的防灾减灾基本技能普及活动,向社会公众尤其是中小学生、农民工等普及逃生避险基本技能,提升紧急情况下自救互救能力,最大限度减少生命财产损失,切实提高全民防治减灾意识。
三、制定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开展灾害风险隐患排查治理活动。
我区结合工作实际,在2015年印发了《清远市清新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通知》以及《清远市清新区2015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落实全区各单位各部门灾害发生及灾害防治的职责,重点指出我区各种灾害的防治重点、防治措施及隐患点灾害预防要求。全区组织开展了灾害风险隐患排查治理,有关部门重点做好了车站、大型商场、集市等人口密集场所以及学校、医院、居民区、政府机关、工矿企业等重点部位的风险隐患排查工作,并针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采取防范治理措施、消除隐患。
清远市清新区民政局
二〇一六年五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