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30日,市社保局转发了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关于2015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粤人社发[2015]64号)文件后,我局领导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待遇计发股、信息系统管理股全体人员认真学习文件精神,采取了连续工作,晚上加班加点的形式收集、整理本次参与调整的退休人员信息,确保退休人员信息准确、无误后才参与调整待遇。
按照文件的规定,2015年我区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分为普通调整和倾斜调整两种,具体的调整情况为:
一、调整前的情况
2015年1月底全区共有离退休人数8608人(离休6人,退休8602人),退休人员(不含离休)人平月退休费1223.43元。
二、参与待遇调整人数
2015年1月全区实有离退休人员8608人,不参与本次次调整的有离休6人、2-4月死亡的29人和因未提供生存证明停发待遇而暂未调整的25人,所以,本次实际调整待遇人数为8548人。
三、分项调整情况
(一)定额调整:8548人,965924元。
(二)定比调整:8548人,1485438.36元。
(三)倾斜调整:年满75周岁人员有621人,745200元。
四、全区人平待遇情况
调整后全区企业退休人员人平月退休费1395.83元,人平月增额172.4元,增幅14.09%。增资额从1月起计算,连同5月份的工资一起按时、足额发放到每个企业退休人员手中。待遇的调整,进一步提高了全区企业退休人员晚年的生活水平,体现了党和政府对企业退休人员的关怀,让他们感受到温暖、和谐的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