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彩票公益金管理办法》要求,现将清远市清新区民政局2023年度中央、省级、市级和区级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情况公告如下:
一、彩票公益金信息公开情况
清新区民政局2023年共有9个使用彩票公益金的项目。其中中央福利彩票公益金5个、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项目2个和市级福利彩票公益金项目2个。
(一)中央集中福利彩票公益金项目5个。根据《清远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地方社会公益事业发展(养老服务)资金的通知》(清财社〔2022〕150号),《清远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清财社〔2022〕166号),和《清远市财政局关于下达 2023 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地方社会公益事业发展(养老服务)资金的通知》(清财社〔2023〕76号)通知,2023年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专项资金预算下达我区共422.64万元,主要用于孤儿助学项目、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儿童福利和残疾人福利类项目。
1、孤儿助学项目。主要资助我区年满18周岁后的孤儿在普通全日制本科、普通全日制专科、高等职业学校等高等院校和中等职业学校的中专、大专、本科学生和硕士研究生予以补助。其中清财社〔2022〕166号文预算下达98万元,截至目前,财政已拨付60.93万元,于2023年4-12月发放我区符合条件的学生2023年二至四季度的学年补助金,共支付金额46.6万元,剩余14.33万元于2024年4月支出。
2、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项目。主要用于安排敬老院改造提升(消防整改)和安排镇敬老院升级改造经费,其中部分项目已经完工,清财社〔2022〕150号文预算下达资金173万元,用于①安排敬老院改造提升(消防整改)项目65万元,其中三坑20万元、龙颈15万元、浸潭15万元、石潭15万元。②安排2024年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项目108万元,其中太平镇33万、山塘镇33万、三坑镇33万、石潭镇9万。清财社〔2023〕76号文预算下达资金41万元,计划用于安排2024年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项目41万,其中太和镇22万、石潭镇19万。
3、儿童福利类项目。主要用于明天计划,清财社〔2022〕166号文预算下达资金4.64元。已经全部使用完毕。
4、残疾人福利类项目。主要用于残疾人福利,清财社〔2022〕166号文预算下达资金106万元。已支付金额31.8万元。
(二)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项目2个。根据《清远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省财政福利彩票公益金预算资金的通知》(清财社〔2022〕157号),2023年省级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专项资金预算下达我区共64万元,主要用于儿童福利和青少年服务类项目。
1、儿童福利类项目。主要用于明天计划,清财社〔2022〕157号文预算下达资金14万元。已支付金额8996.66元。
2、未保示范创建项目。主要用于未成年人保护示范创建项目,清财社〔2022〕157号文预算下达资金50万元。已支付金额18.8万元。
(三)市级福利彩票公益金项目2个。根据《清远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市级福利彩票公益金资助项目资金的通知》(清财社〔2023〕27号),2023年市级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专项资金预算下达我区共61万元,主要用于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和婚姻档案电子化。
1、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项目。清财社〔2023〕27号文下达51万元,用于安排太平、三坑、龙颈、禾云、浸潭5个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2024年运营费,运营费每个镇中心10万元/年,待年度运营指标考核达标再安排资金拨付。
2、婚姻档案电子化项目。清财社〔2023〕27号文下达10万元,主要用于婚姻档案电子化,已支付金额99457.5元。
二、彩票公益金资助项目标识情况
2023年我区共有9个彩票公益金项目,其中有3个项目为补助类项目,主要安排用于孤儿助学项目、明天计划和残疾人福利类,即发放孤儿生活保障金、孤儿体检费用、残疾人两项补贴,因此不需设立资助标识。剩下的6个项目为建设类项目,主要安排在区级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建设、镇级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和镇级综合养老服务中心运营,已在综合养老服务中心挂设福彩公益金项目标识。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1.完善工作机制,有关负责同志经常性过问彩票公益金支出进度情况,及时研究解决彩票公益金支出中存在的问题。
2.导和督促相关业务股室加快彩票公益金分配,提高资金分配下达时效。
3.积极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尽快解决民政项目土地、规划、资金等问题,督促相关业务股室提前谋划,做好项目立项、设计等前期工作,加快项目实施进度,确保资金一经下达即可支出。
4.加强彩票公益金使用监管,督促相关业务股室严格按照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绩效目标和工作任务清单分配使用资金,及时拨付彩票公益金,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挪用。确保彩票公益金及时足额下发。
清远市清新区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