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居)委会:
根据《清远市社会保障卡项目建设实施方案》(清府办[2013]75号)和《清远市社会保障卡发行基本全覆盖工作方案》(清人社[2013]294号)有关要求,为规范社会保障卡信息采集,确保社会保障卡信息采集的质量,提高工作效率,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信息采集人员范围
截至2015年4月没有成功制卡的清远市户籍人员或在清远市有参加社会保险的异地人员。
二、信息采集人员的范围
(一)信息采集办法
信息采集主要采取由本人填写并核对《清远市社会保障卡申领登记表》的方式进行。
(二)信息采集程序
1、领取申领登记表
空白的《清远市社会保障卡申领登记表》(附件1)由镇党政办发给各村(居)委。
2、申领所需资料
(1)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无二代居民身份证的,请提交有18位身份证号的居民户口簿复印件。
(2)近期一寸白色背景,着深色服装免冠彩色证件照一张。
3、申领信息核对
申领人填写好申领登记表后请认真核对填写的基本信息:主要有姓名、身份证号、照片、地址、联系电话等项,并仔细粘贴照片和申领证件,认为无误后请签名确认。
4、申领表上报
各村(居)委收集申领登记表后,填写新申领登记表交接单后(附件2)报乡镇人社所。
三、有关要求
(一)时间要求
请村(居)委会领取有关表格后尽快开展工作。要求各村(居)委会务必在2015年4月28日前完成信息采集工作,并把有关登记表格交到镇人社所。
(二)质量要求
申领登记表是社保卡制卡基本信息的来源,是社会保障卡成功制卡的前提,各村(居)委负责人在收申领登记表时,请认真核实申领人填写的信息,确保字体工整、易辩识,照片清晰无折痕,申领证件和照片必须要按要求粘贴,要高质量完成信息采集工作。
(三)安全要求
经办人要确保申领人的信息安全,避免个人资料信息外漏。
在信息采集过程中,遇到问题的请及时联系镇人社所。
(联系人:苏梅珍 联系电话:13501456318、 56252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