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清新区第二次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区二幼)考试,经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等程序,拟聘用沈冬玲(准考证号20140826006),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14年10月9日至10月16日。
如对以上人员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向清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
联系电话:0763—5810078。
附件:公示结束后办手续情况说明
清远市清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四年十月九日
附件: 公示结束后办手续情况说明
公示结束后,经公示无异议(如有,将另行通知)请在2014年10月17日到清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领取调档(商调)函,并于2014年10月23日前将档案(关系)送达清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逾期视同放弃录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