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土文化教育3: 清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
新 洲 抢 花 炮
文/陈露 图/唐小桃、陈记钊、高峰
抢花炮活动在我国各民族中均有流行和传承,且各具特色。目前,抢花炮活动已成为我国民族体育项目,被称为“东方橄榄球”。
清新县民间抢花炮活动起源何时,目前难以断定,但清光绪《清远县志》和民国《清远县志》均有记载:“二月初二土地诞放花炮,执炮首者明年届期还之”。这种活动并非都是二月初二进行,也有三月初三的,如目前清新县禾云镇新州北帝庙,每年农历三月初三皆举行由各村组织联办的抢花炮活动。
新洲抢花炮活动一般每年举办一次,皆由民间自行组织举办,据我们对新州抢花炮活动的田野调查知道,此风俗已延续数百年,只是“文革”期间作为封建迷信活动曾被禁止过。改革开放后,这种民间传统活动再度延续。然而,这种抢花炮活动已不单是一种民间竞技活动,更多是一种庙会式的,对北帝神崇拜的一种民俗活动。
抢花炮活动在每年举办之前,民间自发组织的活动理事会通过投标产生五个主事人,由这五个主事人主持活动,一般举办两天,第一天为“烧丁炮”。传统的“烧丁炮”是添男丁的人家前往烧炮,以示庆贺添丁,如今则是不管生男生女,或家有喜事,均前往烧上一个“烧丁炮”。第二天则是“抢炮”。炮会上烧的“炮”制作一般为竹笼形状,外层裹以禾草,再粘贴三色纸,绘上“过五关,斩六将”的图案,以示意抢花炮的争夺激烈。随着炮声一响,人们蜂拥而上,争夺“炮首”。凡抢到“炮首”者,以示吉利,活动理事会予以奖励。待来年,执“炮首”者再将“炮首”还之炮会。如此往复。
从九十年代中期起,“新洲北帝庙理事会”执事认为,为活动的安全着想,减少为“抢炮”而产生的身体激烈碰撞,造成各村或各“炮会”之间的矛盾,故把“抢炮”通过民间协商的方式改为“抽签”。从每年参加“抢炮”活动的代表队为单位(当地人称为“炮会”)抽签产生五个代表队(“炮会”),然后由这五个“炮会”制作以各式衣服、物件等组成的宽约2米、高约3.5米的“炮架”,在抢炮活动当天进行“开光”和陈列。活动结束后,“炮架”接回本村,任何人均可对“炮架”中的衣服、物件进行“投标”购得。所得款项继续用于明年的抢炮活动。活动的核心环节“抢炮”,则成为大众观赏和娱乐的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