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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厉打击非法行医!《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实施后清新区首宗处罚!
发布日期:2021-04-06 15:52 文章来源:本网 字体大小:【

  2021年3月,区卫生健康局接到群众举报称,清新区石潭镇有诊所涉嫌“非法行医”。接报后,区卫生健康局迅速行动,组织执法人员第一时间到石潭镇开展现场执法检查。

  检查中,该诊所未能出示《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诊所负责人徐某未能出示本人的《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等相关证件。经过对徐某和正在洗牙的患者进行询问,证实徐某正在为患者进行洗牙等口腔科诊疗活动。执法人员为徐某制作了询问笔录,徐某承认存在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行为。执法人员依据相关规定,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诊疗活动,对违法药品、器械进行证据先行登记保存,并在场所门外张贴公告。2021年3月18日,徐某因涉嫌非法行医被立案调查。这是自2020年6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实施后,清新区卫生健康部门依据新法查处的首起无证行医案件。

  据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加大了对无证擅自执业行为的处罚力度,为打击非法行医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保障。下一步,区卫生健康局将继续打击非法行医的高压态势,并提醒广大群众注意就医安全,自觉远离无证行医行为。

2021-14-2(区卫生健康局执法人员现场查处涉嫌“非法行医”诊所。拍摄者:杨焯林).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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