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新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首页
清新动态
走进清新
政务公开
政务服务
网络问政
首页 > 政务公开 > 人事信息 > 公职人员招录
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法院关于领取准考证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1-21 16:43 文章来源: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法院 字体大小:【

 

各位考生:

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法院2014年公开招聘聘员的报名资格审核工作已经结束,现将考生领取准考证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请考生携本人身份证原件于2014122-23日前(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到本院政工科领取《准考证》。如无法亲自领取准考证的可委托他人代领,被委托人持委托函、并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和本人的身份证代领。考生若未按规定时间领取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2.请参加笔试、电脑录入考试的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及准考证原件于2014124上午9:00到清新区何黄玉湘中学(清新区太和镇清和大道67号)参加笔试,下午14:00到清远市清新区职业技术学校(清新区太和洞公园前)参加电脑录入考试。

附:资格审查合格考生名单:君、莫洁怡、李寒冰、潘丽萍、翟丽华、蔡丽华、朱雪云、杨颖、杨丹娜、蔡杰颜、王文婷、朱淑祯、梁倩韵、区婉芳、朱细婷、刘彩娣、谭荣亮、张宇航、张俊文、黄健文。

 

 

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法院

2014121

浏览次数:-
返回顶部
打印本页
网站首页 清新动态 走进清新 政务公开 政务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