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清远市清新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考试已经完成。根据综合成绩排名,20141108016等3名考生进入体检。请20141108016等3名考生于
附:1.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2.其他注意事项
清远市清新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附1: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序号 |
职位及代码 |
准考证号 |
1 |
|
20141108016 |
2 |
|
20141108014 |
3 |
临床医师 003 |
20141108003 |
附2:其他注意事项:
1.体检前一天(
2.对初次体检不合格者,体检对象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当天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最终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须于接到电话通知后按我局安排(3个工作日内)进行,逾期视作放弃。进入体检者要保持联系电话畅通,如因联系电话不畅通,导致未能及时接到通知而耽误其本人参加复检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体检后电话(0763--5819923)拔通了而进入体检者未接听,事后又不回复的,视同进入体检者已接到体检结论通知并知晓本人体检不合格。
3.体检结束后的有关体检结果由体检医生统一收取,不允许本人带走。
4.如出现人员递补,将电话另行通知,其体检要求按上执行。
5.请体检合格人员在
政审材料要求:2014届毕业生由本人所在学校出具在校期间现实表现或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社会人员由本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在职人员由本人所在单位出具德、能、勤、绩、廉等情况或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
计生证明要求:未婚者由本人户口所在地计生办出具未婚证;已婚者由本人户口所在地计生办出具有效的计生服务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