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转发省财政厅人社厅就业补助资金使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清财社〔2020〕11号),拟对严国新等175人一次性创业资助补贴,按照就业专项资金管理有关规定,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自2021年8月2日至8月6日止共五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或问题的,请实名书面反映。
公示受理部门:清远市清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股
联系电话:58255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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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汇总名单175人.xls
清远市清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