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健全困难群体就业援助机制,发挥公益性岗位兜底安置作用,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的通知》(粤人社规〔2025〕15号)有关规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46名,有关招聘事项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属于本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
符合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条件但未具有就业困难人员身份的人员,需要先申请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有关认定的条件和办法详见附件3。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受理应聘,已聘用的予以辞退:
1、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全日制劳动关系的。
2、担任经营主体、社会组织(含律师事务所)法定代表人、股东(合伙人)、经营者、负责人,或董事、监事、经理、理事等高级管理人员。
3、担任社区(行政村)“两委”成员的。
4、已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5、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6、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可不受理应聘的人员。
三、薪酬待遇及岗位信息
各岗位薪酬待遇、工作地点和联系人、联系电话等岗位信息见附件1《2026年清新区公益性岗位表》。
四、招聘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从2026年9月11日开始,招满即止。
2、招聘方式:请咨询意向岗位的联系人,确认报名地点,带上报名资料现场报名,由用人单位择优聘用。参加应聘的人员只能报一个单位的岗位。
3、报名资料:附件2《公益性岗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五、其他事项
1、用人单位会为乡村公益性岗位安置对象参加特定人员工伤保险或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公益性岗位在岗及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每次合同或协议期限不超过1年,符合续签条件的期满可以续签。初次安置时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在岗及补贴期限可延长至退休。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以及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
3、联系电话:0763-5860480。
3.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粤人社规〔2023〕11号).pdf
清远市清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