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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清新区城市综合管理局2016年公开选调公务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成绩公布及体检注意事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9-02 17:01 文章来源:清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字体大小:【

根据《2016年清远市清新区城市综合管理局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和《2016年清远市清新区城市综合管理局公开选调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选调工作经面试后,进入体检程序。现将面试成绩公布和体检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面试成绩公布,具体详见附件。

二、体检集中时间、集中地点、体检对象

1、集中时间及对象

2016年9月5日(星期一)上午8:30,体检对象详见附件。

2、集中地点:清新区城综局216室(清新区太和镇清和大道中88号)

三、体检注意事项

1、请已进入体检考生,携带准考证、身份证以及个人近期大一寸免冠彩照一张到指定地点和时间集中签到,当天上午8:30没有到达集中地点的考生,作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处理。

2、没有准考证的考生,一律不得参加体检。

3、有准考证,但遗失身份证的考生,必须持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审核无误经同意后方可参加体检。

4、考生随身携带通讯工具必须关闭并交我方工作人员集中保管,凡在体检结束前使用手机等通讯工具的考生,按违反纪律作取消体检资格处理。

5、若考生自动放弃某一体检项目,按体检不合格处理。

6、考生到指定地点报到后至体检结束前,不得携带和使用与体检无关的物品,体检结果公布前不得向本组以外的人员透露体检序号和体检医院信息,违者取消体检资格或选调资格。

7、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选调的疾病或病史的,给予其不予选调的处理。

8、考生在体检前禁食8-12小时。为确保化验结果准确,考生尿检时应接取中段尿液。女性考生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以及哺乳期的考生,请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可暂不做X光检查,但要听从医生的意见确定体检项目(例如:试纸检验)。

9、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考生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当天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最终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须于接到电话通知后按我局安排(2个工作日内)进行,逾期视作放弃。体检后电话(0763--5810007)拔通了而已体检者未接听,事后又不回复的,视同进入体检者已接到体检结论通知并知晓本人体检不合格并放弃复检资格。

但对视力、血压、心电图等可即时给出结论的体检项目,考生有疑问的应当场提出并复检,当天体检结束后,不再安排复检。

10、无特殊情况体检考生不得中途擅自离开体检医院。在确认所有项目都检查完无异议后,将抽签号牌交给工作人员,得到同意后方许离开。

11、体检前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12、每名考生须备体检费约400元,届时由体检医院统一收取(注意保存好票据)。

13、如出现人员递补,将电话另行通知,其体检要求按上执行。

 

附件1:2016年清远市清新区城市综合局选调公务员成绩公布.xls

附件2:2016年清远市清新区城市综合局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面试成绩.xls                          

 

清远市清新区城市综合管理局

2016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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