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区人民政府于2021年10月21日批准:
刘东华同志任清远市清新区水利局总工程师(试用期一年),免去其清远市清新区城区防汛工程管理所所长职务。
清远市清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