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区人民政府于2022年1月18日批准:
柳珊同志任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马丽同志任清远市清新区应急管理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何海强同志任清远市住房公积金清新管理部主任(试用期一年);
免去王家文同志的清远市清新区乡村振兴局局长职务。
清远市清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