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新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首页
清新动态
走进清新
政务公开
政务服务
网络问政
首页 > 政务公开 > 人事信息 > 人事任免
关于刘海锋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8-03 17:32 文章来源:本网 字体大小:【

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区人民政府于2022年8月3日批准:

  刘海锋同志任清远市清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潘国辉同志任清远市清新区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免去其清远市清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职务;

  曾志航同志任清远市公安局禾云派出所所长,免去其清远市公安局新洲派出所所长职务。



  清远市清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8月3日


浏览次数:-
返回顶部
打印本页
网站首页 清新动态 走进清新 政务公开 政务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