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区人民政府于2022年8月3日批准:
刘海锋同志任清远市清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潘国辉同志任清远市清新区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免去其清远市清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职务;
曾志航同志任清远市公安局禾云派出所所长,免去其清远市公安局新洲派出所所长职务。
清远市清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