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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廖舜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10-14 21:54 文章来源:本网 字体大小:【

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区人民政府于2022年10月14日批准:

  廖舜同志挂任清远市公安局清新分局副局长,时间1年;

  胡杰武同志聘任为清远市清新区供销合作社主任;

  免去李献洲同志的清远市清新区供销合作社主任职务。

  


清远市清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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