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新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首页
清新动态
走进清新
政务公开
政务服务
网络问政
首页 > 政务公开 > 人事信息 > 人事任免
关于曾浩权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4-25 17:43 文章来源:本网 字体大小:【

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区人民政府于2024年4月25日批准:

  曾浩权同志任清远市清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潘宇英同志任清远市住房公积金清新管理部主任(试用期一年);

  何海强同志任清远市清新区财政局副局长,免去其清远市住房公积金清新管理部主任职务;

  免去梁志慧同志的清远市清新区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职务。



清远市清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4月25日              


浏览次数:-
返回顶部
打印本页
网站首页 清新动态 走进清新 政务公开 政务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