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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曹伟其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12-27 00:00 文章来源:清新区委组织部 字体大小:【

清新组字〔2016199

 

关于曹伟其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各镇党委、区直副科以上单位:

下列干部任职试用期满,经考核,区委常委会讨论决定:

曹伟其同志任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局长任职时间从20159月算起;

许炜涛同志任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检察院技术科科长任职时间从20159月算起;

朱丹丹同志任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中心主任任职时间从20159月算起;

涂为宪同志任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检察院法警大队大队长任职时间从20159月算起;

陆奕健同志任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检察院派驻太平检察室主任任职时间从20159月算起;

陆冠辉同志任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检察院派驻禾云检察室主任任职时间从20159月算起。

 

中共清远市清新区委组织部     

201612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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