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新组干字〔2016〕199号
关于曹伟其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各镇党委、区直副科以上单位:
下列干部任职试用期满,经考核,区委常委会讨论决定:
曹伟其同志任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局长,任职时间从2015年9月算起;
许炜涛同志任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检察院技术科科长,任职时间从2015年9月算起;
朱丹丹同志任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中心主任,任职时间从2015年9月算起;
涂为宪同志任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检察院法警大队大队长,任职时间从2015年9月算起;
陆奕健同志任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检察院派驻太平检察室主任,任职时间从2015年9月算起;
陆冠辉同志任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检察院派驻禾云检察室主任,任职时间从2015年9月算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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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清远市清新区委组织部
2016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