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新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首页
清新动态
走进清新
政务公开
政务服务
网络问政
首页 > 政务公开 > 人事信息 > 人事任免
关于同意黄榕颜等同志职务任免的批复
发布日期:2015-01-30 00:00 文章来源:清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字体大小:【

清远市清新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你局报来《关于黄榕颜同志职务任免的请示》(清新社保〔20154号)收悉。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清新县股级干部管理工作的意见》(清新组联字〔200825号)精神,我局研究决定,同意你局黄榕颜等两名同志职务任免如下

黄榕颜同志任城乡居民保险股股长,免去其城乡居民保险股副股长的职务;

免去李秋荣同志城乡居民保险股股长的职务。

 

 

清远市清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130

浏览次数:-
返回顶部
打印本页
网站首页 清新动态 走进清新 政务公开 政务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