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新组干字〔2016〕201号
关于徐泽城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镇党委、区直副科以上单位:
区委常委会讨论决定:
徐泽城同志任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党组成员,免去其共青团清远市清新区委员会副书记职务;
免去叶廷辉同志的清远市清新区统计局党组书记职务。
中共清远市清新区委组织部
2016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