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你局报来《关于要求对我局马丽等六位中层干部进行任命的请示》(清新食药监办〔2012〕44号)收悉。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大力度推行机关单位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实施意见》(清新人社〔2012〕22号)精神,你局有关干部的竞岗结果符合规定要求。我局研究决定,同意你局马丽等六名同志职务任免如下:
马丽同志任食品安全监督股股长;
黎志华同志任稽查分局副局长;
张艳丽同志任稽查分局副局长,免去其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周启立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
林钟平同志任食品安全监督股副股长;
朱劲彬同志任行政许可股副股长。
二○一二年八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