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笔架林场,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潘志新等两位同志任职试用期满,区人民政府于2016年4月22日批准:
潘志新同志任清远市清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任职时间从2015年4月算起;
潘洁文同志聘任为清远市清新区综合政务服务中心(清远市清新区社会综合服务中心)副主任,任职时间从2015年4月算起。
清远市清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4月27日
清远市清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16年4月27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