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新组干字〔2017〕11号
关于黄晓婷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镇党委、区直副科以上单位:
区委常委会讨论决定:
黄晓婷同志任清远市清新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1年);
冯志新同志任清远市清新区“两新”组织党工委书记,免去其清远市清新区党代表联络工作办公室主任职务;
李楚文同志任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科员;
黄映红同志任清远市清新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党组成员;
免去陆伟平同志的清远市清新区农业局副主任科员职务。
中共清远市清新区委组织部
2017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