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新人社干〔2013〕55号
区文广新局:
你局报来《关于区文广新局股级干部职务任免的请示》(清新文广新字〔2013〕85号)收悉。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清新县股级干部管理工作的意见》(清新组联字〔2008〕25号)精神,我局研究决定,同意你局钟莹等两名同志职务任免如下:
钟莹同志任文化广电股股长,免去其文化广电股副股长职务;
免去邓志养同志文化广电股股长职务。
2013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