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市场和房产管理中心:
你单位报来《关于拟任有关职务的请示》收悉。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清新县股级干部管理工作的意见》(清新组联字〔2008〕25号)、《关于进一步规范领导岗位(九级职员)聘用程序和福利待遇工作的通知》(清新人社发〔2013〕13号)精神,我局研究决定,同意:
聘任莫华飞同志为区市场和房产管理中心人秘股股长;
聘任何永佳同志为区市场和房产管理中心征管股股长;
聘任梁国文同志为区市场和房产管理中心龙颈管理站站长。
2014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