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新人社干〔2013〕41号
各镇人民政府、笔架林场,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区人民政府于
朱明同志任区扶贫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
潘国辉同志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易灵同志任区卫生局副局长;
潘桂海同志任区档案局(馆)副局(馆)长;
温传勇同志任区环境保护局副局长,免去其佛山禅城(清新)产业转移工业园综合办主任职务;
陆志文同志任市公安局清新分局副局长;
麦京文同志任市公安局清新分局副局长,免去其市公安局清新分局刑侦大队大队长职务;
林灿强同志任市公安局清新分局治安管理大队大队长;
杨恒康同志任市公安局清新分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大队长;
邓锦全同志任市公安局龙颈派出所所长;
江永坚同志任市公安局沙河派出所所长;
黄汉挺同志任区看守所所长,免去其市公安局清新分局巡逻警察大队大队长职务;
何创洲同志任市公安局清新分局巡逻警察大队大队长,免去其市公安局清新分局治安管理大队大队长职务;
孔智勇同志任市公安局清新分局网络警察大队大队长,免去其市公安局清新分局信息通信网络警察大队大队长职务;
徐小明同志任市公安局三坑派出所所长,免去其市公安局南冲派出所所长职务;
禤志军同志任市公安局石潭派出所所长,免去其市公安局三坑派出所所长职务;
曹石灵同志任市公安局石坎派出所所长,免去其市公安局桃源派出所所长职务;
刘绍文同志任市公安局禾云派出所所长,免去其市公安局沙河派出所所长职务;
免去潘灿坚同志的市公安局清新分局副局长职务(副科实职保留至2015年9月);
免去曹二锋同志的区看守所所长职务;
免去雷毅雄同志的市公安局龙颈派出所所长职务;
免去朱广华同志的市公安局石坎派出所所长职务;
免去郭志刚同志的市公安局禾云派出所所长职务;
免去黎俊杰同志的市公安局石潭派出所所长职务;
免去郑伟其同志的区扶贫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职务;
免去黄志高同志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朱明同志的区林业局副局长、清新白湾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副主任职务;
免去张敏同志的区环境保护局副局长职务(保留副科级别);
免去黄顺娣同志的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职务(保留副科级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