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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潘啟平等同志任免的批复
发布日期:2014-11-14 00:00 文章来源:清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字体大小:【

中国共产党清远市清新区山塘镇委员会:

你镇报来《关于山塘镇机关股级干部职务任免的请示》(山委〔201422号)收悉。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清新县股级干部管理工作的意见》(清新组联字〔200825号)精神,我局研究决定,同意你镇潘啟平等七名同志任免如下

平同志任经济服务办公室主任,免去其财政所所长职务;

吴嘉晖同志任党政办公室主任,免去其党政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谭灿贤同志任经济服务办公室副主任,免去其经济服务办公室主任职务;

常红军同志任党政办公室副主任;

周骐同志任党政办公室副主任;

免去莫耀文同志党政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免去张国洪同志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主任职务。

 

 

清远市清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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