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新人社干〔2013〕14号
区委办公室:
你办报来《中共清远市清新区委办公室关于温桂平同志职务任免的函》(清新委办函〔2013〕1号)收悉。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清新县股级干部管理工作的意见》(清新组联字〔2008〕25号)精神,我局研究决定,同意你办温桂平同志任区信访局接访办信督办股股长,免去其区委办公室调研组组长职务。
2013年4月7日
抄送:区委组织部。